(吉隆坡訊)反貪污局總監拿督阿末賽益指出,低薪並非誘導一個人接受賄賂的主要因素,反之,貪污通常是涉及高薪和有權勢的人士。 他表示,可以說是大部份執法者涉及貪污,因為他們有權勢,而促使執法者貪污的主要因素是舞弊及濫權。
"他們濫權發出合約和生意、利用權勢獲取利益;薪水多寡不是貪污的主要因素,因為很多低薪者沒有貪污。"
"生活方式"導致貪污
他接受《馬來西亞前鋒報》的訪問時說,今時今日,很多人因為"生活方式"而貪污,一個大學畢業生,即使其薪金很高,但其生活方式奢侈、多夜生活及有眾多女友,為了滿足這些生活,他唯有貪污。
他強調,這樣的情況確實發生在很多年輕官員身上,而根據研究結果顯示,貪污者當中有30%是年輕人。
他指出, .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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