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竞选第一个不公平的地方是,本来竞选委员会是由学生来组成的,不应该由校方来组成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首先,学生会(对不起,马来西亚的称谓学生代表理事会,没有权利决策,只有提供意见的能力)的立场普遍上会与校方有一定的冲突,学生会争取的是校方不应许,或者忽略的学生福利。
但是,如果选举委员会由校方成立的话,校方极有可能制造一些对学生不公平的政策,由或者掌控成绩。博大因为电子投票机制而出现有一个候选人只有一票的情况出现。注意,除了候选人,提名人和附议人都必须把票投给支持的人。
我们要的是防范,不是补救。学生应该有自治的能力,谈到自治,很多人又会问,学生有能力看管学校吗?
我们所说的学生自治,不是学生当校长,而是学生的声音被尊重。行政人员被聘请只是员工,学术人员和学生群体的声音应该被听取。
拜读亚洲学生协会区域秘书李凯伦所写的{反思大专校园选举(二)}-- 谁应负责校园选举委员会
从大专选举的舞弊及偏差事件来看,很明显由大学副校长所领导的选举委员会要负上很大的责任。身为选举委员会主席,副校长不只无法扮演其基本角色,更是破坏了整个民主的精神。完全没有设下良好榜样,无法让人信服。学生本身难道没有能力去进行一场公平、公正和自由的选举吗?为何要为难到养身尊贵的副校长?
笔者在香港三年与各大学生会处事的经验,发现到学生会的选举委员会并不是由副校长来领导,而是真正的由学生本身负责。以香港大学为例子,大学学生会的选举是由选举委员会去进行。香港大学生会选举委员会并不是由副校长或者任何有关当局的介入,而是完全由学生代表会成员所组成,选举委员会最多要求一位官员来观察算票过程。
有趣的是,我完全没有看到有任何的弊端或者投诉,学生会选举也不会像马来西亚大专选举那样充满不公的现象,也不需要动用警察到大专校内去观察,更没有发生候选人被恐吓或者阻止提名的问题。
这才是所谓的学生自治。学生可以自己处理自己的选举,为何需要劳师动众,出动副校长,甚至有高教部官员进行各种讲解会。一个学生代表理事会,本来就是由学生投票,为学生而设,根本看不到有任何理由,需要像政府及大学介入处理校园选举。
李凯伦是工大毕业生,曾经担任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(学运)组织秘书
请思考。。。
很多人会说,现在没有事嘛。。。但我们要的是防范,我是不信任官员。